無沖突物質采購政策
康源電子廠有限公司/東莞康源電子有限公司響應全球對沖突物質的低制行動,承諾不使用沖突物質,不接受來自于中非地區剛果與鄰近沖突國家所開采的原生礦材,并透過負責任的采購行為,跟康源的供應商共同響應。
為確保金(Au)、鉭(Ta)、錫(Sn)、鎢(W)、鈷(Co)這類金屬來源非剛果民主共和國沖突區域之礦區,康源自身,及制造產品所用金屬,特別是金(Au)、鉭(Ta)、錫(Sn)、鎢(W)、鈷(Co)的供應商必須理解和支持“責任商業聯盟(RBA)”和“全球電子產品可持續發展行動(GeSI)”組織的行動,致力避免使用沖突物質,除了要求供應商必須遵守「康源無沖突物質采購政策」,亦須填寫調查表「沖突礦物報告模板(CMRT)」及簽署「不使用沖突物質承諾書」。
不使用有關RoHS2.0指令和環境法規中
禁用/管理物質的承諾
隨著全球環保意識的提高,世界各國都以法律、法規的形式對產品中所含有的有害物質進行了限制。為了遵循保護地球環境、減少環境負荷及保持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的方針,康源電子廠有限公司/東莞康源電子有限公司結合歐盟的《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》WEEE和《關于在電氣電子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》RoHS 2.0、REACH法規、中國的RoHS《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》、《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冶管理辦法》、《IECQ QC080000:2017有害物質過程管理體系要求》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要求,建立HSPM有害物質管理體系,并按有害物質管理體系的要求執行,不斷提高有害物質管理體系的水平;控制原材料、生產過程、產品出貨等環節,滿足歐盟ROHS 2.0指令、客戶RoHS 2.0產品以及提供給客戶產品需求。
康源鄭重承諾:
向貴司供應的產品中,不使用或限制使用歐盟RoHS 2.0指令、客戶RoHS 2.0產品管控的有害物質;保證提供給貴司的產品不會有意圖地添加任何有關環境法規中禁用/限用的物質。
RoHS2.0要求:
Cd<100ppm Pb<1000ppm Hg<1000ppm Cr6+<1000ppm PBB<1000ppm
PBDE<1000ppm DEHP<1000ppm BBP<1000ppm DBP<1000ppm DIBP<1000ppm